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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应急管理和生态环保部 发布时间:2026-06-01 09:52 浏览次数: 【字体:

规划简介: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规划总面积约1684.17公顷;东至龙溪河入长江口西侧,南至高坝南侧长江边,西至安泰路一段,北至望天龙立交南侧。重点发展新能源电池、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产业,辅助发展智慧物流、研发设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地址:https://pan.baidu.com/s/1XVBLzh-H3x1kozQVys1PPQ,提取码:Bx1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环境影响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三、公众意见表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9982565375;电子邮箱:34886945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挂网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规划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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