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行政单位,基本职能是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管辖区域内的各项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编制管辖区域内的专项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辖区域内的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等各项行政工作;
(四)负责管辖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旅游开发,制定相关政策和优惠措施;
(五)负责规划、土地、工商及环保等方面的业务受理及项目审批;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水资源、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开发;
(六)负责建设管辖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兴办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财政、国有资产、税收、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管理;
(八)行使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它职权。
2018年重点工作有:开工建设一批新项目,努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培育支柱产业发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开区管委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编制共有72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45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53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2人,临聘人员0人。
三、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01.89万元,比2017年增加1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以及人均公用经费指标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89万元。
收入预算情况: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601.89万元,全部为财政收入。
支出预算情况: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60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81.75万元,占96.65%;项目支出预算20.14万元,占3.35%。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01.89万元,比2017年增加1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以及人均公用经费指标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81.75万元,项目支出20.1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301):2018年预算数为436.0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工伤生育保险缴费、交通补贴等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业务费等方面。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2018年预算数为62.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2018年预算数为27.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2018年预算数为75.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80599)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费0.05万元,特需电话费0.2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2018年三公经费总数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三公经费比2017年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1.2%,原因为:本单位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为保障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9.96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2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项目均设置了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长开区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本级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